5月16日前完成电动汽车免征购置税车型目录申报
2018-5-6 17:49:44 点击:
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关于申报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(第十八批)工作的通知,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要求不变,5月11日前完成递交。车型申报工作需在5月16日前完成。
通知指出,2018年1月1日前已列入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和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企业,使用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的账户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车型申报;2018年1月1日前仅列入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企业,使用原账户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车型申报。5月16日前完成车型(电动汽车、电动四轮车、四轮电动车)申报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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